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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明视角|企业用工过程中试用期的相关法律风险

时间:2024-12-27     

怀明视角|企业用工过程中试用期的相关法律风险

来源:广东怀明律师事务所 唐琪律师助理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企业用工过程中试用期的相关法律风险

试用期如何用工,是企业招聘新员工入职后面临的常见问题。试用期应该如何约定?试用期内企业是否可以任意解聘员工?试用期期期满后企业对员工不满意又应当如何处理?这些用工细节如果处理不当,均会给企业和劳动者带来困扰和风险。本文通过一则案例,拟就企业用工过程中试用期的相关法律风险做一些探讨。

案情介绍

高某于2024年4月30日入职某科技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书面劳动合同,任职IPQC,试用期内工资67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7400元/月。因公司行政人员笔误,将试用期填写为3个月。二个月后,公司未在当月给高某办理书面转正手续,但同意按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后因高某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达一万余元。某科技公司经过考量,决定于2024年8月8日解除与高某的劳动合同,由此产生劳动争议纠纷。高某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高某仲裁申请主张:1、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400元;2、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7400元;3、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7400元;4、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9592.59元。
  公司提出抗辩,并就高某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进行充分举证,以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劳动仲裁审理:

仲裁委经过审理,对高某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支持,驳回了高某的第1项、第3项仲裁申请,支持了高某的第2项、第4项仲裁申请。仲裁委认为,首先,被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已于2024年6月30日结束申请人的试用期,并安排申请人转正,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次,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申请人确认真实性的《2024年4月份-6月份工资条》可知,申请人试用期工资为 6700元/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故申请人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但被申请人违法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且实际履行试用期超过法定试用期一个月,应向申请人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6700元。

劳动仲裁后,双方均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已生效。
【笔者评议】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须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存在向劳动者每月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差额的风险。

二、试用期的期限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约定具体期限,但不得超出法定期限范围: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述案例中,尽管用人单位抗辩称关于劳动合同中的3个月试用期属于笔误,但未在法定试用期间内及时纠正并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导致违法约定试用期而支付了赔偿金。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则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工资不能随便定
劳动者的工资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但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也需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既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便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用人单位需注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在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责任发生争议的情况下,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也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风险。

试用期满后,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满意,此时就不能再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仍然构成违法解除。试用期满后员工转正,与其他员工享受同等待遇,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充分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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