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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明视角|新规下社保补贴返还维权为何仍然失败?时间:2025-12-05 新规下社保补贴返还维权为何仍然失败 来源:广东怀明律师事务所 张娇娇律师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202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九条给不少曾发放社保补贴的企业带来“希望”——明确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可主张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社保补贴。但现实是,新规实施后,企业据此维权,却依然纷纷败诉!今天张律师拆解3起典型败诉案例,找出败诉关键,再给企业一份实操避坑指南。 一、先明确:新规支持返还社保补贴的核心前提上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在看案例前,必须先清楚新规的“底线要求”,这是企业主张返还的基础: 约定/承诺均无效:无论员工是否自愿放弃社保、是否签署相关协议,这类约定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企业仍需补缴社保,但书面约定仍然必不可少; 补缴是前置条件:企业必须先完成社保补缴,才能主张返还补贴; 补贴需“清晰可证”:要能证明发放的款项是“社保补贴”,而非普通工资或其他补助,且员工明知并认可该款项性质。 二、3起经典败诉案例拆解这3家企业的败诉不是偶然,每起案例都暴露了实操中的典型漏洞。 案例1:“生活补助”≠“社保补贴”,证据模糊导致败诉案号:(2025)辽10民终1114号(中保华一公司与马某案) 关键事实: 企业主张每月给马某发的5500元工资中,包含1000元“生活补助”,且该补助是“不缴社保的补偿”,补缴后要求返还9000元。但马某否认,称“生活补助”就是工资的一部分,且企业提供的《新入职队员工资说明》中,手写的“生活补助即社保补贴”内容,无法证明是签订时就存在且告知过马某。 败诉核心: 补贴与工资混同,“生活补助”无法直接对应“社保补贴”,且无其他证据(如单独约定、员工确认记录)佐证,企业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案例2:未补缴社保就主张返还,条件未成就案号:(2025)苏04民终4667号(武进某公司与汪某案) 关键事实: 汪某曾签署“自愿放弃社保、领取补贴”的承诺书,企业被要求补缴后,未实际完成补缴,就起诉要求汪某返还补贴。 败诉核心: 新规明确“补缴社保”是主张返还补贴的前置条件,企业未履行补缴义务,主张返还的条件不成立,法院直接驳回。 案例3:无证据证明“双方约定”,补贴不存在案号:(2025)鄂06民终3796号(某某公司与鞠某丽案) 关键事实: 企业虽主张每月有给员工发放社保补贴522元,但无法提供书面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曾与鞠某约定“以补贴替代社保”,也不能证明鞠某知晓工资中含522元是社保补贴。 败诉核心: 未标注“社保补贴”,也无双方合意证据,无法认定补贴性质,企业主张返还缺乏依据。 三、实操建议:3步规范操作,避免补贴“打水漂”结合新规要求和案例教训,企业若因特殊情况需发放社保补贴(注:合规缴纳社保仍是首选,补贴仅为特殊情形下的补充),务必做好以下3点: 1.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补贴性质+金额+返还条件”必须与员工签订《社保补贴发放协议》,避免口头约定,核心条款要写清: 标注原因:虽“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不合法,但需写明员工申请不缴的具体原因(如已在异地缴纳、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等),证明是员工主动提出; 明确金额:参照当地社保缴费基数明确补贴金额,也可进一步列明每月补贴金额及计算依据(如“养老保险单位部分500元+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00元,合计补贴700元/月”),避免模糊表述; 约定返还条件:明确“若企业被要求补缴社保费用,补缴后有权追回全部已发补贴”。 2.工资条单独列项+员工确认:留存证据 单独列明:每月工资条中,将“社保补贴”作为独立项目列出,与基本工资、加班费等严格区分,金额与《社保补贴协议》一致; 员工确认:要求员工每月在工资条上签字,或通过企业微信、邮件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发送,让员工回复“已收到并确认本月工资及社保补贴无误”,避免后续员工否认“知晓补贴”。 进阶操作:若财务允许,可分两笔发放工资(一笔备注“工资”,一笔备注“社保补贴”),款项性质更清晰。 3.先完成补缴,再主张返还:严守新规前置条件 企业被社保部门要求补缴后,务必先完成全部补缴手续(留存补缴凭证),再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返还补贴。未补缴前,切勿急于起诉,否则会因“条件未成就”直接败诉。 四、最后提醒:合规才是根本,补贴不是“避风港”新规虽给企业提供了补贴返还的救济渠道,但本质是规范社保缴纳秩序。企业切勿将“发放补贴”作为规避社保义务的常规手段——一方面,社保是法定强制性义务,未缴纳仍面临补缴、罚款风险;另一方面,若操作不规范,补贴可能“发出去收不回”,反而增加成本。建议企业优先为员工合规参保,若遇员工特殊需求,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通过合法方式处理,避免陷入纠纷。 (如果你的企业正面临社保补贴返还争议,或需要起草《社保补贴协议》等,可私信咨询我,张律师1326717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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