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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明视角|遇上纠纷了,找律所还是找法律咨询公司?时间:2024-11-05 怀明视角|遇上纠纷了,找律所还是找法律咨询公司? 来源:广东怀明律师事务所 吴耀华律师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上纠纷了,找律所还是找法律咨询公司? 案例: 今年5月,青雨到门诊就医时,被拔错一颗牙,关于赔偿金额,她和医院一直无法达成共识。她咨询了当地卫生局,工作人员建议她自己去法院起诉维权。由于她平日里工作较忙,从没接触过法律上的事情,身边也没有律师朋友,想起诉讼,头就大。 这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刷着短视频,突然看到一条法律咨询公司的广告。她记得视频里介绍,公司有专业的律师。再一看,这家公司的账号有百多万粉丝。她心想,这肯定是一个很大的律师事务所。于是她私信对方,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很快,法律咨询公司自称“律师”的人联系上青雨,对方发给她既往成功案例,跟她视频通了话,并向她出示了营业执照,展示了办公环境。当时青雨觉得“还蛮正规的”。随后对方把她拉进一个三人微信群,每个工作人员的微信名后缀都是“法务主任”。她在群里讲述了和医院的纠纷。“律师”建议青雨走法律起诉程序,同时又让她交7000元服务费。青雨记得,当时对方发来一个二维码,打开是一份电子合同。她追问,如果起诉不成功怎么办?得到的答复是,费用全部原路退回。基于信任,她转了7000元过去。 之后的沟通都是线上进行。但让她不解的是,网上立案之前,证据收集整理的工作都需要她自己完成,“律师们”跟医院没有进行过任何沟通,仅表示可以提供指导。她问“律师”是否给对方发了律师函,得到的回答是,不用发律师函。后来她才知道,只有律师事务所才能发律师函。这时候青雨才意识到自己误以为“法律事务所”便是“律师事务所”了。 青雨和法律咨询公司签合同不到半个月,医院门诊主动提出和解,愿意赔偿她3万块,她同意了。达成协议后,她在“法务群”里说,她要求撤诉。“法务们”说,你为什么要跟对方和解?青雨说医院赔钱了,她不想折腾了,这官司不打了。但“法务”说,这样做影响了我们的利益。并且告诉她,不管她如何拿到赔偿,都要给咨询公司5%的返点费。青雨说,返点费难道不是打赢官司之后才返的?“法务”说,只要你拿到钱,都要给返点费。三天之内若不给,他们就按照合同上的约定起诉她。听到“起诉”两个字,她莫名感到恐惧,怕面临另一场官司。惶恐之下她又转过去1500元“返点费”。他们收了钱,就把青雨踢出了微信群,接着拉黑了她。 法律咨询服务陷阱 当下,伴随着大众对法律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并不具有诉讼代理资格却越权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机构和个人。此类机构和个人往往不具有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冒充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递送印有律师、助理等名称的名片,通过微信、快手、抖音等社交软件包装推介自己。更有甚者,作出诸如保证构成伤残、保证案件胜诉、保证能帮助当事人快速单边离婚等承诺,来取得当事人信任。对此,要谨慎对待。 实践中发现,大部分法律咨询公司或伪装成所谓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在接受委托后,通常只能提供代书、网上立案等无需直接到法院出席的非庭审活动。一旦老百姓的法律纠纷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后面再做补救会难上加难。即便部分机构和个人在接受委托后,会违规将诉讼案件转委托给律所律师,但对当事人而言,风险依旧不小。 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存在的危害 第一,从业人员法律专业素质差,错误分析、办理案件,导致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实现,严重的甚至导致当事人权利根本性丧失。比如耽误诉讼时效,遗漏对方当事人、证据等导致当事人败诉。 第二,进行虚假、误导性或者夸大性宣传。 第三,虚假承诺办案结果。 第四,混淆或冒充律师身份,与当事人订立诉讼案件委托协议。然而根据现《行政诉讼法》规定,其从业人员因不具有律师身份,无依法代理诉讼的主体资格。 第五,明示或暗示与司法人员的特殊关系,甚至存在借此诈骗当事人财物的情况。 正确辨识“法律咨询服务”与“律师事务所”,避免上当受骗 第一,律师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盖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公章,附有律师个人照片、所属执业机构、执业证号等信息。 第二,律师的信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均可查询。 第三、聘请律师时,应与该律师执业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该机构统一收取费用、开具票据,并指派代理人。 综上,法律咨询公司其强项在于营销,只是销售标准化、话术流程化,法律服务上,可能只是骗术专业化。他们冒充律师承接各项法律业务,实则收费不办事。遇到法律咨询公司收费不办事受骗后,应当保持冷静,切勿和对方发生口角避免对方将你删除或者拉黑,同时要警惕某音、头条等广告,勿轻易支付费用,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扫码关注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