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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明视角|物业租赁的公摊面积如何计算?公摊面积过高部分的租金是否可以要求返还?时间:2023-05-29 怀明视角|物业租赁的公摊面积如何计算?公摊面积过高部分的租金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来源:广东怀明律师事务所 董涵予律师 导言 “公摊面积”一词,每个人都很熟悉,也有许多人为此承担了高额费用,但它究竟包括什么,承担相关费用的依据是什么,却是一个比较模糊的问题。因“公摊面积”导致的租赁纠纷也屡见不鲜,那么,关于“公摊面积”是如何规定的呢? 01 公摊面积范围: 公摊面积即“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02 公摊面积计算方法: 共有建筑面积总和÷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各套的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应合理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03 租赁关系中,对于公摊面积过高部分租金是否应该返还的认定,一般会审查以下几个要点: ①承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前是否对房屋现状进行确认; ②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是否与租赁面积直接相关; ③承租人是否在“合理期限”内向出租人提出异议。 04 律师建议: 对于出租方,为避免公摊面积过高引发风险,建议在《租赁合同》中尽量淡化租赁面积的表述,具体可参考以下表述: “承租人同意按房屋现状按套承租房屋。但为了便于核算,双方协商确认以建筑面积约 xxx 平方米作为核算面积计算各项费用”。 相关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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